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宇晶股份3000万大单悬疑客户或是自己人

  时间:2020-05-18 14:28:39  阅读:943+文/责任编辑NO。石雅莉0321来源:每日经济新闻

(原标题:宇晶股份3000万大单悬疑:3年分期却一次性确认收入,客户或是“自己人”)

每经记者 吴泽鹏

2018年上市前,依靠蓝思科技、比亚迪等大客户,宇晶股份(002943,SZ;前收盘价21.39元)业绩获得持续增长,但谁料想2019年就“变脸”了——宇晶股份2019年实现营收约3.02亿元,净利润1370.33万元,扣非净利润109.02万元,同比分别下滑25.55%、86.16%及98.49%。

实际上,对蓝思科技的严重依赖,一直是宇晶股份的一大软肋:2017年,蓝思科技采购占比达到46.76%;2018年升至65.53%;2019年,蓝思科技采购额减少,宇晶股份业绩遭遇滑铁卢。

不过,也有客户在关键时刻给予鼎力相助,例如湖南晶博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晶博太阳能)2019年就采购了3251.04万元(占比10.78%),紧随蓝思科技及比亚迪成为宇晶股份的年度第三大客户。

让人诧异的是,同一年度,宇晶股份对晶博太阳能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达到3475.61万元,且这些应收账款账龄全在“1年以内”。就是说,确认收入后,宇晶股份并未收到任何对应的现金。

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以采购设备名义,从熟悉两家企业的内部人士处了解到,3000余万元设备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采购,实际是以设备租赁形式、设备款分3年偿还,且早在2017年、2018年已经交付设备。

同时,从工商登记的股权来看,晶博太阳能与宇晶股份毫无关联,但记者以采购身份多方求证却发现,晶博太阳能与宇晶股份关系不一般:双方在员工安排方面存在交叉借调、先在一方离职再去另一方入职的情况;双方均有员工、高管透露,晶博太阳能系宇晶股份投资企业;晶博太阳能所在园区管委会内不止一位人士表示,晶博太阳能属于宇晶股份、是宇晶股份老板间接参股公司。

业绩表现 上市次年就“变脸”到底怎么了?

2018年11月底,宇晶股份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,是湖南益阳第六家上市公司,这家精密数控机床设备生厂商,上市时其拳头产品是研磨抛光机,2015年~2017年,该类产品营业收入占比在80%以上,2018年营收占比甚至超过90%。

据招股书介绍,宇晶股份的研磨抛光机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盖板玻璃的研磨、抛光,主要客户为蓝思科技、欧菲光、三环集团等,均为智能手机防护玻璃、陶瓷背板行业的主要参与者。

得益于下游手机盖板玻璃行业的持续增长,宇晶股份的研磨抛光机销量大幅增长,2015年~2017年分别销售807台、1237台以及2628台,这给宇晶股份业绩带来明显提振作用。2017年,宇晶股份营收及净利润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22.86%、136.04%,到了2018年,这两项数据仍分别同比增长14.82%、26.64%。

不过,仔细观察可以发现,无论是上市前还是上市后,宇晶股份对蓝思科技均存在严重依赖。2015年~2017年,宇晶股份对蓝思科技的销售占比分别为42.47%、32.93%和46.76%。

尽管宇晶股份在招股书中表示,2015年以来,公司开发的新客户欧菲光、比亚迪、三环集团等陆续产生销售收入,成为公司的前五大客户,使得公司对蓝思科技销售收入占公司销售收入的比重下降至不到50%。但在上市当年,依赖蓝思科技的情况并没有正真获得改善,2018年宇晶股份对蓝思科技实现销售收入2.65亿元,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达到了65.53%。

进入2019年,宇晶股份对单一客户过于依赖的劣势开始显现,蓝思科技的采购额从2018年的2.65亿元下降至9010.64万元,占营业收入比例仅为29.87%。细分产品方面,抛光研磨机带来的营收由2018年的3.65亿元减少至1.92亿元,营收占比由90.04%下滑至63.54%。

在此背景下,宇晶股份的整体营业收入也由2018年的4.05亿元降至2019年的3.02亿元,净利润则由2018年的近1亿元降至2019年的1370万元,上市次年业绩就“变脸”。

财务揭秘有收入但没收到钱,是租赁还是销售?

在出现业绩下滑的2019年,宇晶股份也开拓了一些新的大客户,其中,晶博太阳能以3251.04万元的采购额,进入宇晶股份2019年前五大客户名单。

但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研究发现,宇晶股份与晶博太阳能的交易并不简单,其中存在诸多疑问。

若从财务数据及商业逻辑分析,至少存在以下三个疑点。

首先,宇晶股份2019年对晶博太阳能的销售额为3251.04万元,但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达3475.61万元,且账龄为一年以内,也就是说,销售发生了,但没收到钱,而且应收账款余额较销售额多了200多万元。

根据宇晶股份披露的前五大客户名单,晶博太阳能2019年采购额为3251.04万元,占比达10.78%。但与此同时,宇晶股份披露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单位中,晶博太阳能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达到3475.61万元,宇晶股份计提坏账准备173.78万元。宇晶股份披露,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,一年以内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是5%,一至二年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是10%。

计算可知,宇晶股份对上述晶博太阳能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5%,故可以认定,3475.61万元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账龄均在一年以内,且超出当年晶博太阳能采购额(3251.04万元)224.57万元。

换句话说,2019年,宇晶股份对晶博太阳能的销售,并未产生任何实际现金收入,而是在确认收入后,全部转入应收账款。另外也必须要格外注意,就数据而言,应收账款高于实际销售额,除非存在统计口径上含税与不含税的区别,否则与常规逻辑同样不符。

其次,记者正常采访发现,在2019年得以确认收入的对晶博太阳能的销售收入,其中极大可能来自于2018年初签订的合同。

根据宇晶股份此前披露的招股意向书,2018年2月8日,宇晶股份与晶博太阳能签订销售合同,合同约定销售金额2380万元,主要产品是多线切割机。不过,必须要格外注意的是,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一众重要销售合同中,唯独宇晶股份与晶博太阳能签订的合同没有合同编号。

同时,双方在2018年也未有过多交易,根据宇晶股份2018年年报披露,当年前五大客户中,第五名大客户对应销售额仅为300.68万元,且晶博太阳能不在前五大客户名单中,故2018年宇晶股份实际对晶博太阳能的销售额不会超过300.68万元。

不过根据2019年半年报,宇晶股份已对晶博太阳能产生约3479.66万元应收账款,且宇晶股份2018年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也没有晶博太阳能。因此可以判定,2019年半年报中记录的应收账款,主要就是宇晶股份2019年上半年对晶博太阳能的销售产生的。

如此看来,2018年初签订的合同,是在2019年上半年确认收入。

记者采访过程中接触到熟悉晶博太阳能的宇晶股份员工,该人士向记者透露,一般而言,宇晶股份设备交付时间在3个月左右,具体到与晶博太阳能的交易,他提供了另一个版本的信息:“以融资租赁的方式,把这个设备借给他们,约定每个月返还多少钱,要在三年内把设备款还清,才给他们开票。现在晶博每个月都要给我们汇款的。”

该人士透露,一般客户没办法做这种融资租赁的销售形式,“晶博是有条件”。其称,由于行业政策发生变化及晶博项目选址问题,设备实际早已生产并交付,最晚的一批交付于2018年下半年。根据这一说法,其实在签订合同当年,宇晶股份与晶博太阳能的合同已经履行,且采用的是租赁的形式,但宇晶股份在2019年上半年,却将这笔本该分3年的融资租赁收入,一次性确认为当年收入。

财务专家马靖昊向记者介绍,按规范的财务操作,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出售设备的,出租方不应该一开始便一次性确认收入,应当按双方合同约定的付款周期确认收入,在资产负债表中,则放在“长期应收款”,也不应该放在“应收账款”中。“承租方也是分期付款的,你可以算一下,它分期确认收入的话,当期收入会减少多少。”马靖昊补充道。

再退一步,即使如公司所说是“销售”,那么,晶博太阳能向宇晶股份实际采购的多线切割机销售价格是多少呢?能支撑起3000多万的采购额吗?

湖南省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2019年5月曾公示晶博太阳能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。验收报告披露,晶博太阳能的项目设计是租用工业标准厂房8栋第一层,建设40台设备,共1条生产线,年产单、多晶硅片20000万片,但因企业缺乏资金,仅建设15台切割设备,1条年产11000万片单、多晶硅片生产线。同时,设备明细表中明确,环评建设内容是型号为“YJ827”的切片机40台,实际建设15台。记者在当地政府网站未能获得其他的环评验收报告。

记者在2020年5月8日实地走访了湖南省益阳市衡龙新区的晶博太阳能,发现晶博太阳能的厂房仅一楼有设备并在生产,由于车间封闭,记者未能入内。

中午时分,有外出休息的员工和记者说,车间内设备在20台左右。这一数据也得到上述熟悉宇晶股份员工的确认,且该人士介绍,晶博太阳能使用的产品型号就是“YJ827”。

那么,晶博太阳能向宇晶股份实际采购的多线切割机数量,应该就在20台左右,最多不超过40台。

宇晶股份2018年年报、2019年年报均披露了公司多线切割机主要产品,这中间还包括名为“YJXQL827A光伏金刚石线专用多线切割机”,与环评报告“YJ827切片机”应属同系列新产品。

假设宇晶股份与晶博太阳能签订合同2380万元是采购40台设备,则单价为59.5万元;假设最终双方采购20台,销售额达到3251.04万元,则交易的真实单价达到162.55万元。

招股意向书披露,YJXQL827A为公司新研发的用于光伏行业的专用金刚线切割机,系公司2018年主力推广的产品,市场同种类型的产品售价超过200万元/台,宇晶股份在2018年上半年销售9台,单价85.02万元,形成销售额765.22万元。

前述宇晶股份人士表示,当时推出“YJ827”时属于早期产品,市场行情报价确实较高,“那时候设备是比较贵,市面上的设备(单价)在180万~200万。”如果这一说法属实,则晶博太阳能20台设备3251.04万元的采购额也在合理范围。不过,这又将使得宇晶股份招股书披露的“单价85.02万元”远远低于实际价格。

最后,宇晶股份2019年对晶博太阳能存在约110.1万元的其他应收款,为租赁费,但从已披露的信息看,房屋租赁又不足以支撑起如此大的金额。

身份揭秘 员工借调、财务监管,是控制企业还是关系密切?

抛开晶博太阳能与宇晶股份让人眼花缭乱的交易,从员工、股东的角度分析,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也获得了若干证据,揭开晶博太阳能的身份,使得上述繁杂交易得以清晰起来。

工商资料显示,晶博太阳能成立于2016年6月,有三位自然人股东,分别是刘松炎、龚兴胜和王建平,注册资本2155万元,实缴资本223万元。从这些信息看,晶博太阳能与宇晶股份毫无关联。

不过,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调查走访发现,从以下几点考证,晶博太阳能三名与宇晶股份毫无关联的自然人股东背后,或另有其人。

其一,晶博太阳能在工商登记资料披露的2016年年报显示,其企业通信地址为“湖南省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贺家桥南路37号”,企业联系电话为“0737-22***99”,这一信息与“湖南谷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”在工商登记中提交的2014年、2015年年报信息一致。

根据宇晶股份历年年报及招股书,湖南谷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系宇晶股份持股55%的子公司,该公司自2017年起没有营业收入,近2年均为亏损状态。

其二,根据益阳市生态环保局官网2017年11月发布的关于晶博太阳能项目的公示,晶博太阳能项目联系人为宓石磊,联系电话为“181*****399”。

2018年4月,晶博太阳能曾因银行承兑汇票问题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,当时,晶博太阳能的委托代理人即为宓石磊。民事判决书记录显示,宓石磊系晶博太阳能职工。

而在宇晶股份官网联系方式中,同样出现一位名为“宓石磊”的人,其为公司光伏事业部联系人。记者于5月8日走访了宇晶股份,提起“宓石磊”,宇晶股份保卫处就有人士知晓,“他是跑业务的,说实话,在外面跑,所以不经常在这里。我对他有印象,也是因为他这个姓比较少”。

记者随后走访了晶博太阳能,一名员工向记者确认,他所知道的宓石磊,就是宇晶股份的宓石磊。

“他不是我们的人,是宇晶的人,不过,他现在不在这里了。”该人士介绍,宓石磊“以前有时候会过来看一下设备,解决一下(问题)”。

记者曾以设备采购商身份与宓石磊有过通话,他在电话中向记者证实,自己曾是晶博太阳能员工,在宇晶股份上市后入职宇晶股份。不过,他也提到,晶博太阳能项目建设时,自己确实是晶博太阳能员工,“宇晶股份上市后,分部门分得比较细,当时说借调过来,帮跑一段时间,谁知道一直做到现在”。

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,提起宓石磊是宇晶股份销售一事,上述晶博太阳能员工还主动询问记者:“你该不会是要找宇晶的销售主管?他现在在这里,做我们的设备主管。”

上述员工透露,这名设备主管名为邹平。

关于邹平,记者从两位宇晶股份人士处得到确认,邹平是宇晶股份员工,且在晶博太阳能上班。

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,这名人士还向记者透露了另一重要信息,他称,晶博太阳能的财务(人员),也是由宇晶股份离职人员担任,这是晶博太阳能能够租赁3000余万元设备的原因,“晶博太阳能的财务暂时是由我们公司代管;它们该什么流程还是什么流程,但我们应该有一定的监管”。

以下是记者与该人士的对话:

“晶博的财务是宇晶代管?”

“是我们宇晶过去的人,从宇晶离职的人过去管的。”

“(财务)是受宇晶控制的?这也是做设备租赁的条件?”

“对对对。”

如此说来,宇晶股份与晶博太阳能,是否是投资关系?记者以设备采购商身份电话联系了宇晶股份一位关键岗位的负责人,该人士向记者明确,“晶博是我们投资的”。

此外,记者还以商务合作、需核实晶博太阳能股东信息为由,向晶博太阳能所在园区管委会人士求证两家公司的关系,得到了类似的肯定回复。

5月14日,记者致电宇晶股份并发送了采访函,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。